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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億元的石頭戰:我們到底輸在哪 |
我國已進入商貿諜戰的高發期,對重要經濟情報和國家經濟運行安全的威脅與日俱增,面對力拓案件折射出的制度缺陷、主體缺位、監管缺失的嚴峻現實,相關部門應該警醒了
沉默也許是為了下一次的爆發。國家保密局網站一篇署名“蔣汝勤”的文章,劍指力拓間諜案,再次引起市場熱議。
“蔣汝勤”說了什么
在這篇題為《力拓案件折射出什么》的文章中,蔣汝勤措辭嚴厲地對力拓“間諜案”敲響警鐘——事態相當嚴重,給中國造成的損失達7000億元之巨。
蔣汝勤披露稱,6年來,力拓一直在從事間諜行為,采用拉攏收買、刺探情報、各個擊破、巧取豪奪等手段,給我國造成了巨大的利益損害——中國在鐵礦石貿易中多負擔的7000億元。“它等于從全國人民每人頭上剝奪了500多元的消費額,意味著中國給這些經濟間諜的雇主無償贈送了1000多億美元,約占澳大利亞10%的GDP,還造成了我國經濟支柱產業鋼鐵業屢創新高的全行業虧損的嚴重后果。”蔣汝勤形象地對損失進行了說明。
對于蔣汝勤的文章,保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文章不代表官方對事件的意見。據公開資料顯示,“蔣汝勤”現在并不在國家保密系統任職。他曾任職于江蘇省淮安市保密局,曾在2007年江蘇省保密法制宣傳教育演講比賽中獲得過一等獎。記者就此聯系淮安市相關部門求證其身份未果。據了解,國家保密局刊出的文章是繼7月份上海市保密局證實力拓涉嫌“竊密”后,國家保密部門在網站刊載的關于力拓間諜案最新觀點。
據悉,雖然中國官方還未對該案作出任何關于懲罰和案件定性的最終說明,但一個多月以來的種種跡象都表明,胡士泰涉嫌違反我國保密法已“板上釘釘”,同時,隨著一系列信息浮出水面,力拓雇員胡士泰涉嫌商業賄賂也幾成事實。昨日,香港媒體甚至曝出胡士泰“擁有數棟過億別墅”,并指其“涉嫌收受小型鋼企的賄賂”。
中國要警醒什么
然而,就在中國對力拓在華間諜案高度關注的敏感時期,海外企業在華的又一起商業賄賂被曝光。日前,全球不干膠巨頭艾利丹尼森已對外界公開承認其數次行賄公安部門的行為。近年來外國企業賄賂中國官員事件的屢屢發生,讓人們開始反思:是什么導致了外國企業賄賂案一再發生?為什么相關部門及我國法律不能及時遏制類似事件的一再上演?
據了解,我國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第八條、第九條和《刑法》中的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等諸多法律法規條文中都有對商業賄賂的詳細處罰規定。“其實,我國相關法律制度已很完善,之所以近年來頻頻發生外企賄賂問題,關鍵還是執行力度不夠堅決,法律法規并沒有得到完全推行。”東南大學法學院張馬林律師感慨良多。
“更深層次的原因是我國經濟大環境出現了變化。以前我國為了吸引外資、加快國內經濟發展,給了外資企業一個較為寬松的執法環境;現在情況反過來了,外資企業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迫切需要從中國分得更多利益。”張馬林表示,以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執法環境需要改變,從緊執法以保障我國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失的大環境已經形成。張馬林認為,由于外資企業本身功利性很強,如果因涉嫌賄賂造成巨額損失,外企就不得不對其成本以及利益作出分析,并對其他外企形成一定程度的震懾作用,同時,還要對相關企業加強普法宣示,對政府人員按相關法律法規從嚴整治。
對于力拓間諜案,蔣汝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觀點。他建議,由于經濟保密已成“短板”,亟需加快構建完整高效的保密安全法規體系,建立以《憲法》為龍頭,以專門法為主干,以各行業與領域規章為細節等多方面的全方位法律體系。他表示,我國亟需嚴格對大型國企高層的保密監管,并要加強溝通協調形成保障經濟安全的國家意志和強制力量。
《國際金融報》 (2009-08-11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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