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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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住房,本質是什么? |
按照北京市的定義,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并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是一種保障房、也是商品房。可以落戶、上學。
三大正面意義:
1、“共有產權”并不意味著產權被限定。所謂共有產權房,本質上是指購房者只需要承擔房屋的部分房款,就能擁有共有產權房的完整使用權,它主要是拿來住的,實際上等于進一步降低了房屋的金融屬性。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2、北京試點共有產權房,從操作角度是個聰明的做法,它解決了房價炒高后,市場的流動性問題,也就是說當大部分人拿不出首付款,市場的交易就會被高價凍結,共有產權意思就是你買一部分,另一部分還在政府手上,則變成是你買的那部分能付得起首付了。降低了首付難度,提高了市場的流動性。
3、國家密集調控樓市,本質目的還是維穩房價(甘犁:很多中國老百姓資產就只剩下房子了!國家調控要慎重!)承認當前房價的合理性。穩定是最好的選擇,大漲、大跌,都不符合國家利益。
“共有產權房”三大核心問題:
1、目前共有產權房不足以解決核心城市人口涌入的問題,這是根本問題;
2、共有產權房不可能解決教育\醫療等配套資源相對短缺的問題,這也是根本問題;
3、共有產權房減少了需求嗎?沒有,反而增加了!最大可能結果就是花了現在一樣的錢只能買到70%的產權;
對未來房價的影響:
房價的漲幅如果低于銀行存款利息-那就是國有資產流失;
房價漲幅如果高了那似乎又跟政策原意背道而馳;但房子賣出~房主和政府都可以直接獲益。
但是,共有產權~符合社會主義精神;租售同權~符合土地賣的差不多了之后的財政稅收開源~政府介入租房市場、租金納稅。
另外用“共有產權房”制度解決小產權房問題也是一個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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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被作者本人于2017/8/15 16:59:27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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