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fu88 |
|
等級:新手上路(初級) |
積分:24分 |
注冊:2005-6-9 |
發表:6(6主題貼) |
登錄:3 |
|
|
全國房地產策劃師職業培訓認證考試實施辦法 |
全國房地產策劃師職業培訓認證考試實施辦法
---- 查看房地產策劃師招生簡章 -----
[中房培訓網發2005 第21號]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房地產策劃師新職業》相關要求,為規范和加強考試管理,切實做好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考試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考試從2005年開始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二次(一般安排在5和10月份)。首次考試時間定于2005年7月下旬。
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負責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考試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或其授權的機構北京盈富房地產市場營銷管理研究中心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或其授權機構組織實施。
各地的考務工作,由當地授權認證機構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自行確定。
三、房地產考試科目為:《房地產管理人員基礎知識》、《房地產管理實務》
考試在一天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為三個小時。
四、在《暫行規定》下發之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房地產策劃師職位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只參加《房地產管理實務》的考試,《房地產管理基礎知識》可免試。
(一)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房地產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策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營銷策劃工作滿12年。
(二)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房地產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房地產策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房地產策劃工作滿17年。
五、凡符合《暫行規定》第七條和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六、考試為一年兩次,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七、參加考試須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聯盟認證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查合格后,發給聽課證或準考證。
考生憑聽課證或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報者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八、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負責組織編寫和確定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考試、培訓試用教材及有關研習資料,并負責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考試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或其授權的機構負責組織全國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考試的師資聘請工作,經審查合格后,由策劃授權機構頒發聘書,方可承擔培訓任務。申請承擔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認證考試培訓的單位要具備場地、師資等條件,由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直接授權認證機構審核批準。
十、堅持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參加培訓工作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及管理工作(包括命題和組織管理)。考生參加培訓、堅持自愿原則。
十一、房地產策劃師職業考試、培訓及有關項目的收費標準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統一制定,各地聯盟認證機構可根據當地市場實況適當調整,但須由授權機構報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批準。
十二、要嚴格執行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試卷的命制、印刷、發送和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嚴格考場紀律,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者,要嚴肅處理。
---- 查看該招生簡章 -----
|
[本貼被admin于2005/8/5 9:46:15編輯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