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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塊月餅稅和拉動內需 |
請收下我誠心繳納的“半塊月餅稅”
這兩天出差在外,新聞都有些隔膜了。回到家中,驀然發現自己光榮地成為納稅人之后,這個光榮有擴大的趨勢,這主要是因為國家稅務總局于近日發布通知,就企業向職工發放交通通信補貼扣繳個稅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各類交通補貼與通信補貼也要收稅了。其實說白了,就是所有收入都要收稅。在的相關報道中為了形象地說明此事,用中秋節的月餅舉例,說是單位發月餅也在繳稅的范圍當中。當天就有網友提出建議,說是可以用半塊月餅來沖抵稅款。有大學教授煞有介事地說:可以拒絕領取月餅,但用半塊月餅繳稅則行不通。
關于這件事我與這位教授有點不同意見,而且我也如這位教授一樣,可以提供
一個煞有介事的建議:應該用半塊月餅去繳稅。從道理上說,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實物稅收,后來雖然基本都改成了貨幣稅收,但古風既然如此,良好的傳統我們是不能丟的。如果我們的收入全部要繳稅,收到的是錢當然用真金白銀來繳納,如果收到的是月餅的話,當然應該把這月餅送到稅務大廳窗口。而且應該當面打開包裝,以驗證其并非假冒產品,然后從合適的地方劈開,如果是蓮蓉蛋黃的月餅,應把蛋黃這么貴重的內容也按照繳稅比例分與稅務部門,庶幾不失一個守法公民納稅的義務與責任。
可能有人覺得我這個建議很是荒誕,但既然有司打算連這個都要收稅的話,我這個邏輯可完全是根據這個前提而推導出來的。哲學家羅素說過,從一個錯誤的前提出發,能夠推導出任何荒謬的結論,要是覺得這個建議實在不靠譜,錯應該不在我。
或許我們可以說說為什么這個前提是荒謬的。
從大的方面來說,征稅總是要經過大家的同意,至少也應該開個聽證會什么的,不能是某個部門心血來潮就把事情給定下來,通知下去。更何況這個 《關于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所說明的是針對大企業。而我們知道,除了國企之外,發放各種實物福利最多的肯定不是企業,而是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
從小的方面來說,各個企業給予員工的無論是實物的福利還是那點可憐的交通補助、通信補助,其實大多并未能填補員工在這方面的花銷。用這種方式竭澤而漁,是從我們本來就不高的薪水中弄出一部分出來,至于這是去做什么,則從來沒人知道。順便提一句,今年很多政府機構借著公務車改革的機會大肆發放交通補貼,最高的額度達到8萬元,這部分不知道稅收幾許?
而更可笑的是,每次這種政策出臺之時必然出現的節目再次上演。相關機構的某官員再次拿出了國外的經驗說事兒,“國外對于企業福利的相關規定要比中國嚴格得多”之類的話再次縈繞耳畔。所以,我也再次提醒總是拿國外說事兒的官員,國外的經驗確實應該學習,但請從根子上學起,最好先把稅收的流向向大眾做出詳細的說明,然后把公務員的各種補貼情況也放在大眾的目光之下,最后再打我們老百姓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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