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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離我們到底有多遠|CDM交易
發布日期:2009/8/3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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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離我們到底有多遠
碳經濟觀察
早報記者 黃武鋒 實習生 宣慧晴
假如你是一個農民,假如你只要不用化肥種地,就能每年定期從國外獲得一筆收入,你干不干?
或許你會覺得這是天方夜譚——一個農民不用化肥種地,就能從國外得到錢?但記住,一切都有可能,手段就是“碳金融”。
就在今年6月,聯合國已經開始廣泛應用首個農業清潔發展機制(英文全稱“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簡稱 CDM)方法。CDM方法是美國某公司研發出的一種幫助農作物不依賴化肥生長的技術,可以起到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作用,而通過這種技術所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就可拿來賣錢。
換而言之,如果聯合國認可中國某農民種地不用化肥,能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話,這些并不存在過的二氧化碳就可以用來賣錢。
能賣錢的二氧化碳
既然二氧化碳能賣錢,問題就出來了——二氧化碳賣給誰?答案是賣給發達國家,賣給那些簽署了《京都議定書》的國家所屬機構。
他們為什么要買?讓我們看看《京都議定書》的規定。
這些簽署了《京都議定書》的發達國家在2012年前,必須將其二氧化碳的排放水平,也即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而這些發達國家很難通過自身的力量實現這些目標。怎么辦?要么大家都不遵守這個約定。聯合國對此顯示出了它的變通性,不一定要求發達國家自己減排,你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減排也是一樣,幫助他們的份額,就可以相應折算成發達國家自己的份額。
由此,也就衍生出了“碳金融”——買賣二氧化碳的金融——泛指所有服務于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金融活動,包括直接投融資、碳指標交易和銀行貸款等。具體而言,包括發達國家的企業直接投資發展中國家建設節能減排的項目,或者發放優惠貸款給予支持;或者即不投資,也不給貸款,直接花錢購買相關節能項目。
這里不得不提的是,構成上述交易的前提是,發展中國家暫時還沒有減排義務,且所有交易還須經過聯合國的核證——防止雙方合謀弄虛作假,沒有減排也說成是減排——這也就是上文說的你不使用化肥種田所減少排放的二氧化碳,能不能買賣,關鍵在于能夠獲得聯合國頒發的CER(Certification Emission Reduction)證書,證明你所種的農田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最大的二氧化碳賣家
如果說到這里,你還很不能理解“碳金融”,那么我告訴你,這個市場到2008年底已經達到了300億美元。全球知名的挪威點碳咨詢公司甚至預測,到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場將達到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全球第一大市場。
原因無它,既然二氧化碳可以買賣,它就可以成為一種金融產品,催生各種金融中介,低買高賣,牽線搭橋,以賺取利潤。目前世界上雖然沒有形成統一的交易市場,但已事實上形成了四大交易所:歐盟排放權交易制(EU ETS)、英國排放權交易制(ETG)、美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以及澳大利亞國家信托(NSW)。
中國目前是二氧化碳主要的賣家,中國每建一個水電站,每建一個風電廠,乃至最近在國內大熱的新能源,事實上都起到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作用,也即為發達國家提供其所需的產品。
有專家預測,發達國家在2012年要完成50億噸溫室氣體的減排目標,可能其中的70%,即至少30億噸將由中國提供。
那么,二氧化碳排放量如何計算?以新建一水電站為例,首先計算出其未來發電量,再計算發這么多電所需要耗費的煤,然后再通過一個聯合國認可的計算公式,將煤換算成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碳交易中國起步
那中國豈非“發財”了?很遺憾,中國確實是二氧化碳最大的賣家,但利潤卻被中間機構截留掉了。
根據國內從事碳金融交易的人士透露,“目前國內賣出去的二氧化碳排放每噸交易價格在8歐元左右,最高也就10歐元,而國際市場的交易價格一般在15歐元以上。”
原因無它,中國缺乏定價權,企業一般也缺乏渠道去尋找買家,多數企業基本抱有這樣的觀點——“這些虛無縹緲的東西(減少排放的二氧化碳) 能賣錢就不錯了。”
對上述問題,中國顯然已有所警覺。從去年底到今年初,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產權交易所先后成立,其重要職能之一也就是CDM項目的交易,為國際國內企業搭建二氧化碳交易洽談平臺。
根據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數據,成立至今,其已完成8個水電站項目的碳交易。
在場外,浦發銀行(600000)最近也宣布要打造一個中介平臺。浦發銀行日前為陜西兩個裝機容量合計近7萬千瓦的水電項目,完成了“碳金融”交易的財務顧問工作。該行同時透露,該行目前還有幾個項目在談,“我們的優勢是,既可以提供節能環保項目貸款,也可幫助做CDM交易,乃至尋找合適的投資方。”
現在我們的期許是,首先要爭取到碳交易價格的國際化,另一方面也要提高企業的認識,認識到什么是碳交易,認識到什么項目可以進行碳交易,獲取應得的收入,獲得發展節能環保的資金乃至技術支持——不僅是工業,也可以針對農業。
時間已經不多。《京都議定書》僅約定到2012年,以后會怎樣,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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